该不该交?请大家帮我出个点子!
前天,电信部门的一个所谓"追债"的人找到我家,说我家过去使用的座机欠费八十元人民币,还说什么多退少补.要我家在3日内将所欠勒钱补交清.
事情是这样的,大家听我详细说来,在给我出点子嘛.我家是2006年的6月底在电信营业厅办理的坼机.当时在办理坼机手续的过程中,电信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说是我家座机有欠费的情况.而是在前天才找到我家里来说是我家曾使用的座机有欠费的情况.
这件事情让人感觉很纳闷!钱虽然不是很多,都说是要明明白白消费,我不可能不明不白的就将钱补交给电信吧?电信部门说我家有欠费的情况也不得不让人生疑,为什么在办理坼机手续的时候,电信的工作人员没有说我欠费的情况?为什么在到我家坼机的时候也没有提到说是我家有欠费需要去营业厅补交费用的情况?而是在事情过了近一年半之后才告知我家座机有欠费的情况.电信办事的效率未免也太慢了点吧?如果电信部门说我家座机所欠的不是八十,而是八百或是八千,我是不是也要去补交呢?
[ 本帖最后由 茶茶 于 2007-12-12 21:18 编辑 ]